

家庭團聚移民
(Family Sponsorship)
加拿大團聚移民佔加拿大總體移民配額的四分之一以上。擁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權或已成為加拿大公民等人士,只須年滿18歲,符合親屬條件,年收入達到擔保資格,在加拿大居住期間可以擔保他們的父、配偶及19歲以下隨行子女或領養子女、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等移民加拿大。
如果申請人已經身在加拿大境內, 原則上在整個申請期間,申請人都必須身在加拿大境內。申請人在入表時必須具有合法入境和合法居留的臨時居民身份, 並且在整個等候處理申請結果期間保持合法身份, 沒有合法身份者不能在加拿大境內以配偶類別申請永久居留。反之申請人可以在境外申請家庭團聚移民。
簽證申請成功之後, 申請人以及其合法子女同時取得移民身份, 並擁有與加拿大公民相等的人權﹑醫療服務﹑救濟福利﹑教育福利和沒有限制的就業權利。年收入一旦達到申請要求, 申請父母親的團聚移民必定獲批準。
您可以贊助的家族成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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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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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法或同居伴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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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撫養子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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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久居民的父母,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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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久居民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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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偶及19歲以下隨行子女或領養子女的團聚移民申請,並沒有收入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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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成功被接納之後, 被擔保人其合法子女同時取得移民身份, 並擁有相等與加拿大公民的人權﹑醫療服務﹑救濟福利﹑教育福利和沒有限制的就業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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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收入一旦達到申請要求, 申請父母親的團聚移民必定獲批準。
父母及祖父母家庭團聚擔保聯保收入表
家庭成員人數
2018年最低收入 2017年最低收入 2016年最低收入
2人 $40,379 $39,813 $39,372
3人 $49,641 $48,945 $48,404
4人 $60,271 $59,426 $58,768
5人 $68,358 $67,400 $66,654
6人 $77,095 $76,015 $75,174
7人 $85,835 $84,631 $83,695
7人以上家庭 $8,740 $8,616 $8,521
(每人增加)